11307096007 申东燮

通过讨论何为“实在”浅谈NVE的人文深意

“虚拟现实技术是一种通过电脑运行经多媒体展示的立体信息传播技术(Virtual reality)……虚拟现实技术以高性能计算机为内核和驱动,结合传感器、光学仪器并利用人们的认知心理等组合创建出虚拟环境系统,人们可以沉浸其中,并与之交互作用。”[1]目前,这一技术已经广泛地应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娱乐、教育、科技、军事还有许多其他的方面,甚至影响着我们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对我们的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而从虚拟现实技术的本质可以看出这是一项“直接影响主体”的技术,因此,虚拟现实技术有着很深的哲学内涵。“从理论上说,虚拟世界能够实现现实世界的大多数功能,它还能够创造客观现实中不存在的可能。从本体论上看,虚拟现实技术创造了一种新的实在,即‘虚拟实在’。它可能引起哲学本体论的变革,运用辩证唯物论原理分析这一问题无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理论意义。”[2]于是我试图通过阅读相关资料、书籍和文献,通过哲学研究的前沿探究什么是“实在”,从而感受NVE的人文深意。

首先我先试图了解虚拟现实的本质是什么。虚拟,是指不符合或不一定符合事实的虚拟的情况,凭想象编造的事物,由高科技术实现的仿实物或伪实物的技术。在形态学中是指人类自己想象出事情和想法的行为表现,而这些事情和想法并不是存在于真实的客观世界中。迈克尔•海姆在《界面与网络空间——虚拟实在的形而上学》中解释虚拟是“尽管是不真实的,但却是有实际功效的。”而现实,这个词最早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现在的解释是“现在或现实是质量的即时空间分布。它的运动相对于无限小时间段而言被视为静止。即现在物或现实物在无限小时间段内只与其质量分布有关,而与其运动无关。即现在或现实只与物有关而与事无关。”在提到虚拟现实的内涵时,汪寅在《虚拟现实技术的哲学意蕴与社会影响》中写到“虚拟现实是一种‘似是而非’的存在。我理解为当我们真正在使用虚拟现实技术时,沉浸其中能够感受到虚拟现实的存在,但是它本身在物理上又是没有真正的形态和结构的。

“实在”作为一个哲学词汇,指实存的与可能存在的东西。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实在或现实指实际存在的东西,它们是客观存在的,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它们可能由于其必然的失去而失去其现实的存在,或由于其必然性还没有充分表现出来而正处在从可能向实在的存在发展之中。

在了解到虚拟现实“似是而非”的本质下之后,我才意识到讨论“如何为实在”的重要性。因为虚拟现实技术创造了一种现实世界中不可能存在的存在,或者说存在的可能性,因此这也就是为什么要在“虚拟”之后加上“实在”。我们人是通过感官来感受这个世界,而虚拟现实技术居然可以通过几行代码就让我们的感受真实无比。也就是说,在我们在现实世界中所经历的一切都可以被虚拟了,那我们究竟怎么样区分究竟哪个是真实的世界哪个是虚拟现实技术为我们创造的世界呢?“虚拟实在的实践表明,当使用者沉浸于虚拟实在之中时,身体的感性知觉的作用无疑显得较真实实在中更为重要,人与虚拟环境的关系不再以理性认知为主,而主要是感性知觉关系;而所谓沉浸就是使人只停留在感性知觉层面,不加反思地将虚拟实在作为行为的对象和环境。”[3]

在这样的情况下,讨论究竟什么是实在就变得非常重要。在我阅读的许多文献中,有不少作者提到所谓的“实在论崩溃”、“实在消失了”这样的词语,他们的出发点大都是因为“一直以来我们所认识到的并一直以为是实在的世界,是否也是和计算机运行码所产生的效果一样也仅仅是虚拟的。”在阅读刘海杰、张怡的《由虚拟实在技术引发的哲学问题的思考》一文中我找到了让我比较赞同的观点:“在本体论上坚持实在论,认为不管是实在的现实世界还是虚拟世界,其存在都必须以实在的东西为存在的基础,离开了这些实在的东西,什么都没有。……当然人类与物质的具体形态的认识是会不断发展的,但我们不能因为我们认识到的具体形态的变化而否认人类认识世界的可能性,更不能以此否认物质本身的存在性。……虚拟实在更深刻地揭示了人的感觉的局限性,甚至人的认识的局限性。这对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人的认识能力有很大的启示”。汪寅提出“虚拟现实并非完全虚拟,它是实实在在的物质载体系统上实实在在的信息,它是对客观现实真实事物的数字化。”虚拟现实在它外部的设备的实在性已经是不用被证明的了,而之所以创造出“客观实在”这个词,便是因为对于虚拟现实在意识上的实在性也是需要反复讨论的,所以关于究竟虚拟实在到底如何理解,相信随着人类认识的不断发展,可能会有更好的解释。

迈克尔•海姆说过“网络空间还是一个形而上学实验室,一种检验我们实在之真正意义的工具。”虚拟实在也许有时候会“淹没”真是实在,因为它可以形成一个独立的生活世界,但是也有观点提出它也有可能与真是实在共同存在并且拓展生活世界。“一方面现实生活被还原,一方面虚拟生活从观念设计中被创造出来。”[4]我们可以大胆的讨论人与技术共在的可能性。 除此之外,了解虚拟现实技术在教育领域的价值,发现相较于大部门多媒体信息系统在我们学习上的作用的局限性,虚拟现实技术在帮助我们学生发挥主动性上有很大的帮助,虚拟现实技术能够创建与现实社会类似的环境,使得我们与自己将要学习的内容之间的互动性更强,类似沉浸式学习环境的应用,如虚拟实验室、虚拟英语学习园地等。并且在整个虚拟网络环境下,工具和资源被最有效率的整合,这使得我们的学习的能力在它的帮助下有了非常大的飞跃。由于虚拟现实技术对于我们学习方式方法的巨大影响,我们通过技术来提升自己学习知识的质量和效率,“人认识客观世界的种种需求,总是借助技术工具的进步来实现的。”[4]相信运用虚拟现实技术来可以提升人的认识能力,拓展“人的认识的局限性”,让我们借助虚拟现实技术这个工具来更好地学习,从而更好的理解虚拟实在。

于是可以知道,虚拟现实的人文深意首先是来自于我们对它本质的讨论,当我们对它的疑惑越深,我们就越需要它,因为它是帮助我们认识虚拟实在也是认识我们人类自身的最佳途径,这样一来虚拟现实的人文价值就越高。我们不论是不断探索虚拟实在的哲学内涵还是实践利用虚拟现实技术,都是因为我们想要更好的认识这个世界,认识人类本身。在这样的“数字化”时代,我觉得虚拟现实人文深意的探索不仅仅只是对其“实在”的哲学内涵的讨论,从更大的方面来看是我们人类不管在哪个时代都会坚持的对于人文精神的一种追求。“在数字化时代,人们对于人文精神的追求,第一次找到了可尽情发挥人的‘自由’本性,要求平等、公正交往的平台——互联网。数字化时代的‘人文精神’的人本性本质方面是一致的:(1)自觉脱离了自然状态的人的一种生存状态或理想目标;(2)重视人的价值,强调人作为主体的地位与作用;(3)在公正、平等的交往中,追求人自身的完善和理想的实现;(4)谋求人性自由、个性解放、反对迷信、宗法等关系和强制他人;(5)注重人的文化素质教养的精神;(6)重视终极关怀,执着探索超越现实的理想世界和理想人格。”[4]

参考文献:

[1] 李湘德 钱振勒《“虚拟现实”与现实》

[2] 汪寅 《虚拟现实技术的哲学意蕴与社会影响》

[3] 《虚拟实在、沉浸及其文化意涵》

[4] 鲍宗豪 《数字化与人文精神》

[5] 迈克尔•海姆 《界面与网络空间——虚拟实在的形而上学》

[6] 汪寅 《虚拟现实技术的哲学意蕴与社会影响》

[7] 刘海杰 张怡 《由虚拟实在技术引发的哲学问题的思考》

[8] 徐晓川 《虚拟现实技术在教育中的应用》

[9] 翟振明 《虚拟实在与自然实在的本体论对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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