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00276024 朴慧洙
网络世界当中,对‘虚拟’词的探讨
对我来说,我从很小时候喜欢分解东西。例如,爸爸的手表、妈妈的手机、奶奶的闹钟等。之后长大,比较对MP3和电脑或者wii、Nintendo之类的东西。但是为了学习爸妈没有买给我,我只好拿着MP3听着音乐学习。到大学后知道这门课程以后感到兴趣,通过这次作业想确立我对网络‘虚拟’词的理解。
而今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成熟和发展,使一个完全虚拟的世界成为了可能。因此我们现在生活在网络世界里。那么网络世界不能闻、听、摸、看,他是否真的存在的吗?随着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简称VR)集计算机图形学、人机交互技术、传感技术、人工智能等许多领域的知识于一体,成为一项综合的日益成熟的集成技术,网络所带来的改变正日趋明显,虚拟技术带来的各种效益已经引起广泛认同和普遍关注。 尽管虚拟技术以及由他所产生的虚拟实在是在当代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的一种数字化产物,但是虚拟性(广义上的虚拟包括了人类最初的抽象)的思想却是很源远。虚拟一直以来是一个与人类精神工具一样重要的文化范畴,我们也能够从历史的事实当中学到大量关于虚拟的社会现实化的东西。如果回溯人类哲学史的话,从各个时期哲学发展的重要理论或概念中总能够寻找到虚拟性的种种线索与迹象。古希腊时期毕达哥拉斯的“万物皆数”及其后的柏拉图的理念论、亚里士多德的艺术观、到中世纪邓斯·司各脱(John Duns Scotus)的唯名论、以及基督教中关于圣餐的争论,再到近代莱布尼茨的“单子论”以及算法逻辑思想、现代海德格尔的存在论和麦克卢汉(H. M. Mcluhan)的媒介哲学等无不为“虚拟”提供了哲学的依据。 从语义学的角度上看,“虚拟(virtual)”是指“虽然没有实际的事实、形式或名义,但是,在事实上或效果上存在的”;“实在(reality)”是指“真实的事件、实体或事态,或者说,是指客观存在的事物”。这两个词合起来的“virtual reality”这一术语在计算机和电子技术领域内被翻译为“虚拟现实”,而在哲学领域内被翻译为“虚拟实在”,他是指“在功效方面是真实的,但是,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的事件或实体。”所以,“虚拟”是一个奇特的词,兼有“虚构的”和“实际的”两个相反的意思:他一方面表示对象的非实体性、不存在,另一方面却又表示其效果与真的一样、在实际功能上是等同的。可以说,virtual是既虚又实,而且是虚少实多。显然,Virtual一词与虚假、虚构、虚幻是不同的,因为对虚拟我们不能够简单笼统地作真假、是非之分的,只能够说是“真的假”或者“假的真”,他不是真也不是假,既是真也是假,或者是一定意义上的真和一定意义上的假。 从技术特征的角度而言,虚拟是一种数字化的构成方式,它所创造出来的世界不是现实的世界,但他表征的内容却是与现实的感受性具有相同效果的一类东西。我想虚拟是指具有某种产生效果的内在力量,能够产生一种与可能世界现实化过程类似的过程。所以,“一般来说,虚拟不是同真实而是同实际相比较的。与同静态的并且形式上已经被构造的可能不一样,虚拟是一类存有疑问的复合体。”(Levy P Becoming Virtual Reality in the Digital Age 1998) 在这种意义上,今天的虚拟技术的设计者把这种与现实的感受性具有相同效果的东西看作是实际的而不是真实的。 对我来说,虚拟的定义:“本质上如此而不是现实的如此”强调的是虚拟是与具体、现实对立的而不是和真实相对立的,相反,虚拟是真实的一部分。也就是说,虚拟是观念的,但不是抽象的,是真的但不是现实的,虚拟是一种观念的真,就像人的记忆一样,虚拟是几乎如此,而现实是“现实的如此”。通过虚拟,我们可以推出真也不等于现实,即真的不一定是现实的,但现实的却一定是真的。所以,虚拟的世界不一定是现实的,但确实又是一种真正的存在。